袜子对颗粒旧爱复燃

随(基本)缘(不)更新,间歇(经)性(常)鸡言鸡语

【谜丑】平凡故事(下)

# 4 #

 

爱德去了Jack的每一场脱口秀,那个棕色卷发的女人也是。爱德喜欢坐在最后一排,那个女人每次都坐在第一排。爱德从来不笑,那个女人总是第一个笑,最后一个停。

 

在Jack的婚礼上爱德终于见到了那个女人的正脸,同样的苍白,总是在笑,是个普通人。很快珍妮就怀孕了,Jack知道这个喜讯的那天心情似乎不错,喝了很多的酒,醉醺醺地表演了当晚的脱口秀,效果出乎意料的好,Jack好像终于放开了一般,逗得观众们掌声连连,虽然酒吧里只有十几人,喝彩声却有近百人的效果。在结束的时候他说“结束了”,说了三四遍,观众只当这是醉鬼的絮叨。爱德过了不久后回想起来才明白,Jack是在那天决定按下引爆器的开关的。

 

当爱德发现Jack在密谋些什么的时候,Jack已经和那帮人见过两次面了。爱德不想插手Jack的生活不代表爱德希望他去送死。于是只得每晚跑去ACE工厂踩点。爱德用了一周的时间来确定ACE工厂晚间确实没有值班守卫,这才放下心。爱德最近其实也忙,哥谭出现了一群带红头罩的人,说是一群不是因为有一群人同时带着红头罩出现在公众面前,每次抢劫案发生时都只有一个红头罩,但是戴头罩的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个谜题对爱德来讲太美味了,美味得甚至要盖过那个弹窗了。

 

# 5 #

 

Jack要在9号晚上11点行动,爱德8点就在Jack家楼下等着,想着一路尾随Jack,多少保护着他点。可是11点已经过了也不见Jack出来,爱德有点慌,只能在心里向那个他不信的神祈祷Jack仅仅是改变主意了今晚不打算出门了。神用“砰”的一声巨响回应这个无神论者,爱德抬头看见Jack家的阳台爆炸了。如果当年的体育课没有划水就好了,爱德往楼上跑,脑中就剩下这句话。

 

没有,整个屋子里到处都没有Jack的踪迹。只有被炸烂的厨房和珍妮的尸体。珍妮的尸体被烧毁了一半,但显然珍妮已经死了两三天,她脖子上的勒痕明明白白的告诉爱德,这场意外的名字叫做“毁尸灭迹”。

 

爱德当然知道,Jack在化工厂的最后两年当的是电工。爱德脑中的弹窗病毒终于扩散到全身了,这次是他主动让的。带着一点嗔怪和巨大的狂喜爱德决定帮他收拾这个烂摊子。

 

爱德很擅长找东西,于是他很快的找到了一整箱红色面罩和一沓资料夹,他拿出其中一个红面罩,当火引,然后开了一瓶伏特加,往珍妮身上倒了半瓶自己喝了半瓶,然后点燃了火引子。

 

这一切都是红面罩干的,而以后哥谭再也没有红面罩。

 

爱德抱着那箱红面罩和资料夹离开了Jack家,他用最快的速度处理掉这些罪证,然后赶往ACE工厂,他不想错过Jack最后一次的表演。

 

工厂里出乎意料的热闹,不过想想也是,Jack怎么会希望最后的演出没有观众呢。黑斗篷的蝙蝠侠追逐着红斗篷红头罩的Jack,然后Jack仿佛被逼无奈一般的跳入了化学废液池里。爱德记得Jack以前每天午休时都要盯着它看好久,如愿以偿一般,Jack下落,张着双臂,拥抱母亲一般拥抱了那池废液。

 

爱德知道,他要去河边捡他的摩西了。

 

# 6 #

 

哥谭总是在下雨,今天上午也不例外,河流涨水,水势够急,所以没多一会功夫爱德就等到了他。那个带红头罩的人跌跌撞撞地爬上岸,摘下红头罩,借着水中的倒影端详自己的新面孔,然后开始大笑,笑到站不稳,就跪在地上笑,好像要补偿过去所有欠给自己的笑声一般,终于他笑够了,也累了,就维持跪着的姿势在那里发呆。

 

爱德知道今天是时候了,就走过去,在他对面跪下,抱住他,“你在出生二十六年后洗礼”,爱德听见自己说,终于在这个人面前说出句漂亮话来。“我的教名叫Joker”,那人似乎觉着这梗还挺好玩,就也这么说。爱德觉着应该干点什么有仪式感的事情来庆祝新神的诞生。可是他不懂宗教的那套,严肃的叙事里没有谜语和笑话的位置。“或许我应该像个教父一样”爱德又习惯性的自言自语了,但是这次却得到了对方的回应,“这倒是个好主意”。

 

然后他们俩就在河边做|爱,不带丝毫情欲,倒真有几分宗教的味道。实在不舒服的选址和爱德笨拙的动作使得二人的行为像个没有本体的隐喻。

 

# 7 #

 

咯头皮的石子和潮湿黏脚的袜子叫醒了爱德。他问Joker你想去哪,Joker反问他“谁永远无法照彩色照片?”

爱德说“熊猫”

Joker根本就没理他的答案说“穿黑西装白衬衫的白人”

爱德难得的没想和人争论,只是看着对方绿色的眼睛说“也是”

 

他们去了哥谭最好的成衣铺,裁缝一边给Joker量袖长一边偷瞟被爱德绑起来的老板。爱德觉着有点太静了,更主要的是他还不习惯待在Joker能看见自己的地方。他先开腔说“珍妮的尸体处理的不太干净,我猜你还没习惯处理这种事情”,语气里讨好的意味是爱德自己不知道的。“你不是把剩下的处理好了么”Joker反问。爱德的心仿佛在耳边咚咚地跳着,Joker还嫌不够似的说“订套绿色的西装吧,反正你以后也不用穿黑的了,紧身衣土爆了。”

 

“好”,谜语人说。

 

 

 

姑且结束了,很久很久以后会有番外。因为这篇是要和致命玩笑唱反调,所以故意让剧情和小丑一开始(表面)的性格和致命玩笑保持一致的。小丑和谜语都是天生的怪胎,小丑喜欢观察普通人,他把自己混在里面观察,可是越观察越发现自己和他们不一样,尤其是越处在很多人的环境中这种感觉就越强,所以中学的时候他爆发了一次。然后他去化学工厂打工,那时候一直都独来独往的,所以也没什么感觉,然后每天还有爱德这个大跟踪狂,小丑更觉着自己相对正常了。小丑或许可以掩盖自己的不正常但是掩盖不了自己天生是个讲笑话的人,所以他辞去的对他的精神而言相对安全的工作,去搞脱口秀,他站在台上,离观众很远,可以客观的审视观众而不用把真实的自己交出去,甚至偶尔在舞台上可以疯癫一下,脱口秀本来可以使更安全的工作,但是他太沉迷这种安全了,得寸进尺结了婚,和一个正常人朝夕相处。前面讲,聪明是要比较出来的,疯癫也是。日常的无聊感一寸寸的侵蚀那个天生讲笑话的人,小丑意识到自己开始像默剧里的可悲角色了,所以他要亲自杀掉Jack杀掉属于Jack的一切。

此外正常致命玩笑中是因为之前已经有一些人戴着红头罩作案了所以他们才给小丑准备了红头罩,但是这里为了表明这条路是小丑自己主动选的,所以设计为了城里那些红头罩其实是小丑发出去的,他把红头罩邮给了那些可能的罪犯,布了一个大局,让红头罩的形象先打响在哥谭,然后再等着模仿犯的出现并找上他,这样营造出一种他自己是被时局逼迫而不得不走向犯罪道路的样子,之所以要这样其实是这时候他就已经瞄准了暗夜骑士,要搞出一种我因你而生的宿命感。所以本来确实夜间没有守卫的ace工厂那晚会有人,是小丑安排的。而为了确保蝙蝠那晚能够到场,他才要提前花时间把红头罩打造成一种犯罪象征。大概是这样的故事。红头罩那儿稍微揉了一点51年的那版设定进去。

我又开了个假车,七儿说我应该把那个假车单独分一章,我说我不是那种人,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总之假车怪七就好了。

好了,七儿可以把剩下的那个那个发给我了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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